私校退撫會
一、退休要件:除屆齡年滿65歲外,另,年滿60歲或服務滿25年成就其一,亦可申請退休。
二、退休金:分為公保養老給付及私校退撫儲金二大項
(一)公保養老給付,分為一次養老給付及養老年金給付,擇一辦理,養老年金給付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,方得選擇,
1.繳付保險費滿30年以上且年滿55歲。
2.繳付保險費滿20年以上且年滿60歲。
3.繳付保險費滿15年以上且年滿65歲。
若不符年金起支年齡,另有展期年金或減額年金請領條件可供選擇。
未達前述所定養老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,得選擇至年滿養老年金給付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(展期年金),或選擇提前請領養老年金給付(減額年金),每提前1年,依公保法第16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%,最多減給20%(最多提前5年)終身減額。一經領受,不得變更。
(二)私校退撫金,說明如下表:
私校退撫金(A或B擇一方式請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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撥付時間 | ||||
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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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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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一次給付退休給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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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撫儲金專戶本息(以中信銀個人專戶結算為主)及舊制退休金之總和一次領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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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舊制退休金:於生效日1個月內撥付(如遇例假日順延)。 2.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:生效日後始(才)得辦理結清,實際金額預計於生效日後2個月內撥付(遇例假日順延)。 例如: 8月1日退休生效、選擇一次給付者為例,學校於4/30前送件,本會將於2個月內完成審定,8月當月(8/31前)發給舊制給與,9/30或10/31發給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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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兼領/定期給付 |
一、分期請領 |
「分期請領專戶」轉入金額選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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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舊制、新制及增額 全數轉入 |
2.僅新制全數轉入,惟金額不足一次給付金額二分之一時,依審定當下之舊制及增額依序補足 |
3.選擇一次給付金額之比率(50%、60%、70%、80%、90%)轉入,依序為新制、舊制、增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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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新制及增額 轉入「分期請領專戶」,按原既有投資組合平行移轉。 2.舊制 轉入「分期請領專戶-存款型組合」後,教職員須至自主投資平台先進行風險屬性評估後,方得進行投資組合選擇。 3.投資組合可於每月1-15日可至平台設定/轉換。(轉換投資組合-每年2次免手續費) 4.自114年7月起,由每半年給付改為「每月給付」。如欲調整每期給付金額,請於每月15日前至平台設定「每期給付金額(按當月淨值«17號»,贖回部份單位數)」,於當月底辦理給付。 5.分期請領專戶給付上限,則為分期請領專戶所剩之餘額。(領完為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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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購買私校儲金會簽約之年金保險商品 |
須至儲金會官網「年金保險專區」查詢或自行聯絡保險公司 |
私校退撫儲金會網站
校儲金會個人資料申請表(填表後請自行郵寄-已離職(非現職)人員)
退休撫卹資遣金計算方式(試算式請自行下載使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