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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校退撫會

一、退休要件:除屆齡年滿65年滿60或服務滿25年成就其一亦可申請退休

二、退休金:分為公保養老給付及私校退撫儲金二大項

()公保養老給付分為一次養老給付養老年金給付,擇一辦理,養老年金給付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方得選擇,

       1.繳付保險費滿30年以上且年滿55歲。

       2.繳付保險費滿20年以上且年滿60歲。

       3.繳付保險費滿15年以上且年滿65歲。

若不符年金起支年齡另有展期年金或減額年金請領條件可供選擇

未達前述所定養老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,得選擇至年滿養老年金給付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(展期年金),或選擇提前請領養老年金給付(減額年金),每提前1年,依公保法第16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%,最多減給20%(最多提前5)終身減額。一經領受,不得變更。

()私校退撫金,說明如下表:

私校退撫金(A或B擇一方式請領)
撥付時間
方式
請領方式
A
一次給付退休給與
退撫儲金專戶本息(以中信銀個人專戶結算為主)及舊制退休金之總和一次領取

1.舊制退休金:生效日1個月內撥付(如遇例假日順延)。

2.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:生效日後始(才)得辦理結清,實際金額預計於生效日後2個月內撥付(遇例假日順延)。

例如:

8月1日退休生效、選擇一次給付者為例,學校於4/30前送件,本會將於2個月內完成審定,8月當月(8/31前)發給舊制給與,9/30或10/31發給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。

B

兼領/定期給付

一、分期請領

「分期請領專戶」轉入金額選擇

1.舊制、新制及增額 全數轉入

2.僅新制全數轉入惟金額不足一次給付金額二分之一時,依審定當下之舊制及增額依序補足

3.選擇一次給付金額之比率(50%60%70%80%90%)轉入,依序為新制、舊制、增額

1.新制增額 轉入「分期請領專戶」,按原既有投資組合平行移轉。

2.舊制 轉入「分期請領專戶-存款型組合」後,教職員須至自主投資平台先進行風險屬性評估後,方得進行投資組合選擇。

3.投資組合可於每月1-15日可至平台設定/轉換。(轉換投資組合-每年2次免手續費)

4.自114年7月起,由每半年給付改為「每月給付」。如欲調整每期給付金額,請於每月15日前至平台設定「每期給付金額(按當月淨值«17»,贖回部份單位數)」,於當月底辦理給付。

5.分期請領專戶給付上限,則為分期請領專戶所剩之餘額。(領完為止)

二、購買私校儲金會簽約之年金保險商品

須至儲金會官網「年金保險專區」查詢或自行聯絡保險公司

 

私校退撫儲金會網站

校儲金會個人資料申請表(填表後請自行郵寄-已離職(非現職)人員)
退休撫卹資遣金計算方式(試算式請自行下載使用)